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学校2024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江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不超过2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所属学科 门类 |
所属本科专业类 |
招生 计划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6 |
6380 |
纺织工程 |
工学 |
纺织类 |
10 |
6380 |
轻化工程 |
工学 |
轻工类 |
17 |
6380 |
物联网工程 |
工学 |
计算机类 |
12 |
6380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12 |
638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电气类 |
6 |
6380 |
自动化 |
工学 |
自动化类 |
18 |
6380 |
环境工程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6 |
5800 |
环境科学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6 |
5800 |
机械工程 |
工学 |
机械类 |
18 |
5800 |
机器人工程 |
工学 |
自动化类 |
6 |
58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计算机类 |
15 |
6380 |
制药工程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10 |
6380 |
药学 |
医学 |
药学类 |
6 |
68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学 |
10 |
5200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12 |
5200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5 |
5200 |
小学教育(师范)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8 |
5200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8 |
5200 |
法学 |
法学 |
法学类 |
9 |
5200 |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名条件
1.申请人须为江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表现良好,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3及以上,且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人限报1个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专业应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各招生专业限报条件详见附件1。
3.各专业对申请人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第二学士学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江南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admission3.jiangnan.edu.cn/pc/recruit/signUp),完成全部报名流程。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三)报名流程
1.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2.下载报名表并提交学院初审。
3.报名时间截止前上传初审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
注意:扫描件需清晰可辨,不接受线下报名。
五、选拔方式
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考生可于5月18日起在系统中查询复审结果,复审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由拟接收学院组织。5月28日前,拟接收学院将考核成绩上传系统。
六、录取办法
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如考核成绩相同则按GPA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报到
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或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培养和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须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设计)。
2.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生资助、收费等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各项收费标准以学校信息公开网收费公示为准,按学年收取。
九、毕业和派遣
1.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学生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十、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66618590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
十一、其他
1.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2.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