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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商学院“远东奖教金”评选暂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05 点击量:

为支持江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商科人才培养质量,表彰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远东控股集团在江南大学商学院设立“远东奖教金”,并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江南大学商学院“远东奖教金”分为“教学名师奖”和“教学优秀奖”两类。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江南大学商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含双肩挑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潜心教育教学。

3、坚持在商学院教学一线工作,具有8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近三年承担本硕(含MBA)课堂教学学时数不少于300个学时。

4、近三年教学质量排名位于学院前列,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未出现影响学校学院声誉的教学质量问题。“教学名师奖”人选至少一学年教学质量排名位于学院前10%;“教学优秀奖”人选至少一学期位于学院前30%。

(二)主要业绩条件

1、重视教学设计多样化,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

2、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近三年取得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教材、教学研究论文、教学奖励、卓越课程等,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卓越课程、精品课程或精品教材等建设,排名前三;

②主编或参与校级以上精品教材1部;

③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教改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获奖,排名前三;

④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3、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在指导实验教学、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训和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4、在教学队伍建设中发挥引领和骨干作用,主动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注重与同行、团队协作,所在团队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

5、重视教学质量提高,持续更新教学理念,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完备、课堂向本院教师开放。

6、注重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学术水平,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在CSSCI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并以科研支撑、反哺教学。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评审。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被推荐人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

3、公布。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会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远东控股集团终审,无异议后公示并发文公布。

四、奖励办法

1、江南大学商学院“远东奖教金”每年评选一次,其中,“教学名师”每年1-2名,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教学优秀奖”3-5名,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2、远东控股集团、江南大学商学院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江南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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