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周刊10月14日】食品安全风险在全球各国普遍存在,只不过是起因、性质与表现方式不同而已。伴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深刻转型,使得世纪之交的中国面临着新旧食品安全风险交织的复杂局面,给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特别是在2004年、2008年爆发了性质极为恶劣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国人对食品安全的普遍关注。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动情地指出,“毒奶粉、地沟油、假羊肉、镉大米、毒生姜、染色脐橙等事件,都引起了群众愤慨。‘三鹿奶粉’事件的负面影响至今还没有消除,老百姓还是谈国产奶粉色变,出国出境四处采购婴幼儿奶粉,弄得一些地方对中国人限购。想到这些事,我心情就很沉重”。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面对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的强烈反映与要求改变现状日益高涨的呼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以“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定位食品安全,把食品安全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部署,以巨大的理论与实践勇气作出了系统化的制度安排,卓有成效地推进了由“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治理,全国主要食用农产品与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上保持稳定向好的态势,老百姓食品安全满意度、获得感逐步提升。
—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稳中向好。新时代的中国农业发展已步入由数量型扩张向质量型保障发展的历史新阶段,这对在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以来,全国主要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6%以上的高水平上。2021年全国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高达97.6%。从监测品种看,2021年全国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7.1%、96.5%、98%、98.8%、96.9%。
—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中有进。2014年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抽检制度。2015年以来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一直稳定保持在95.0%以上。尤其自2017年以来,合格率均保持在97%以上的高位水平,2021年达到97.3%,比2012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17年至2021年全国肉蛋奶米面油等日常消费大宗食品的合格率均保持在97%以上,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安全水平稳中向好。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例,2014年至2016年,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6.9%、97.2%、98.7%,而在2017年至2021年的合格率则分别达到99.5%、99.9%、99.8%、99.89%、99.88%,成为历史上婴幼儿奶粉质量最好的时期。
—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稳定趋好。2013年全国进口食品贸易规模达到461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一大食品进口市场。之后进口贸易持续增加,2021年达到1944.6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进口食品合格率由2013年的95.8%提高到2021年98%以上的水平。2021年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食品为2893批次,较2020年的2001批次增加44.6%,被拒绝入境的食品达到31403吨,坚守了进口食品的“国门安全”。
—老百姓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今年8月,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2697个消费者网络随机抽样调查表明,超过85%的受访者对当前食品安全持满意评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表明,2019年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比2014年提高了15.3个百分点。这10年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些突破道德底线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老百姓普遍关注的乳制品中“三聚氰胺”已连续12年零检出,蛋制品中“苏丹红”已连续7年零检出,老百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逐步得到解决。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是历史性、世界性和时代性难题。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食品安全风险演化的进程被大大加速,在更短的时间内呈现出更为剧烈的变化,给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奋进,创造了历史辉煌。英国经济学人智库(EIU)2019年发布的“全球食品安全指数”(GFSI)显示,2019年中国的GFSI分值为71.0分,比2012年高出8.5分,在EIU给出的113个参评国家中位居第35位,比2012年提高了4位,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处于全球中上游水平。
在人口如此之多、对国计民生影响力如此之巨、改革难度如此之大的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领域,在短短10年时间中中国水平跃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这在人类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史上亦属罕见。这一切彰显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中国特色。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重大决策。作为新时代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方略,食品安全战略以人民为中心,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两步走”的战略目标相对应,成为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中的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国家制度安排,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意志,回答了在新时代食品安全风险领域“治理什么”“谁来治理”“怎么治理”等一系列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形成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中国化理论体系,为这10年治理食品安全风险提供了根本遵循。
—落实“四个最严”。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充分体现在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之中,成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法治准则,为打击食品犯罪,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提供了法治保障。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万余名;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万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万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铁拳”行动中查办违法案件5.22万件,“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案件2.59万件。在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食品安全刑事案件3.8万余件,判决人数5.2万余人。
—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全国积极探索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的方法与路径,尤其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促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动行业自律、完善消费追偿机制、试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创新探索,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作用,拓展了社会共治渠道,创新了共治方式。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的“单中心”模式正在逐步改变,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并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以公民投诉举报为例,在2014—2015年间全国食品稽查大案要案中,50%以上来源于投诉举报线索。目前,公民投诉举报已经成为监管部门发现和打击食品安全重大违法犯罪的主要案源渠道之一。
(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院长,商学院教授 吴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