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江南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直接填报专业、意向导师。
我院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定向考生报考前请与学院联系。
二、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22年1月6日前通过现场递交或顺丰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向学院提供纸质材料(A4打印或复印):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博连读考生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必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3)《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体格检查表》(硕博连读考生无须提供;按表中内容至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所就读的高校医院体检;“既往病史”请如实填写;要有医院结论和盖章。);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6)《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
(7)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9)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1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11)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
(13)如果资格审查中对考生情况有疑问,则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或者支撑材料。
注:以上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放入学生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A307办公室苏老师收,电话0510-85917071。请选择顺丰快递。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分成两个部分:学校考核和学院考核。英语、基本科研能力、科研潜能素质在综合面试中考核。
1、学校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自然辩证法》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学院考核。
2、学院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共2门,分别为《有机合成》、《图谱解析》。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综合面试:考生须提前准备一个10分钟左右的PPT,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或前期)科研工作情况、科研成果以及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等。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英语水平、基本科研能力、科研潜能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即问即答方式现场打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最新公告。
四、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式
1、①英语考核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③综合面试成绩=基本科研能力考核分数*50%+科研潜能素质考核分数*5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作量化分数计入总成绩,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按照报考同一导师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拟录取程序
1、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核定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当年度的招生名额,该名额也须同时满足学校要求,即:校内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3名(包括转导师),外聘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在读博士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1人;核定招生名额含硕博连读生;
2、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考生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暂未录取考生进入学院备选库;
3、若博士研究生导师录取名额未满且报考生源不足,则可从学院备选库考生中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双向选择,直至录满;
4、考生如被非报考导师拟录取,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考生可以转导师,但必须由原导师、拟转入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5、定向考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比例;
6、综合考核完毕,学院将及时将综合考核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10-85917071
电子邮箱:hgyjs@jiangnan.edu.cn
收件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A307办公室
六、其他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考生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