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则制定

开放管理制度

作者: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2-07-13 00:00

为了提高我院的教学与科研水平,方便广大学生和教师,本实验室面向学院本科生、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教师科研开放。

为了更好地做好开放实验室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1、开放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0-4:00(周三下午和实验教学时间除外)

2、学生和其他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后,应自觉如实填写实验室开放使用记录。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室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损坏仪器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在使用大型精密仪器时,需在专门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实验。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必须由主管人员操作。

4、需要实验室提供试剂与材料的,应提前2-3天写出书面申请,与实验教学相关的由实验室提供,若需外出购买,原则上自备。

5.实验完毕,整理好仪器设备,关好水电,打扫和保持实验室整洁,征得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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