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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发布日期:2016-03-17 来源:外国语学院 编辑:外国语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院制定复试录取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要求
学院成立由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无规避亲属报考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复试考生进行公平、公正选拔,其中面试组专家 5 名,笔试组专家 3 名。
(一)除推免生外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进行复试(一志愿统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拟录取程序。
(二)实行差额复试, 按照招生计划人数 1 1.2 的复试比例
(三)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得录取。
二、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二)复试方式:
1 笔试:按照考生报考时的专业方向进行,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50 分,科目详见《江南大学 201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2 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 15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含听说 30 分)。
三、复试总成绩、拟录取程序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含听说 30 分)。
2 综合面试成绩 = 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 / 面试教师数。
3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3
4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面试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 参加我院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
2. 复试完毕,待体检结果出来,学院将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 3 16

附:江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网址: http://yz.jiangnan.edu.cn/sszs/sstzgg/1011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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