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
2023-2024-1学期已开学,根据《江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请2023级新生及所有在籍老生在有效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新学期网上注册、选课工作。
一、网上注册与审核
(一)学生注册
注册时间:2023年8月31日—9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操作对象:所有新生及在籍硕士、博士研究生
登录地址:
1、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jiangnan.edu.cn)→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入口)http://gmis.jiangnan.edu.cn/gmis5/home/stulogin)
2023级新生登录帐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如19950101
2、江南大学E江南---应用---研究生系统
注:1. “信息登记”—“学生学期注册”,在弹出界面填写并确认个人联系方式。
2.注册前须先完成迎新系统信息登记并缴清应缴费用,申请助学贷款生,经学院、校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注册。
3.完成网上电子注册,老生持研究生证至所在学院加盖学期注册章,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由所在学院统一发放研究生证。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且无特殊情况者,按《江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院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9月17日前
操作对象: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操作位置:
1、江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jiangnan.edu.cn)→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入口)
2、“学籍管理”—“学生注册管理” —“学生网上注册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每学期开学,研究生应按时返校办理注册手续。学期注册只针对当前学期,逾期无法后补,请所有新生及在籍老生及时登录注册,学院及时审核。
2、因特殊情况无法到校,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完成网上注册。
3、完成“学生学期注册”,方可网上提交培养计划、选课及选择课程补考、重修。
4、所有老生完成网上电子注册后,持研究生证至所在学院加盖学期注册章。
5、9月20日前,学院将未报到未注册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6、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且无特殊情况者,按《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操作时间:2023年9月4日起
操作位置:江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jiangnan.edu.cn) →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入口。具体网址:(http://gmis.jiangnan.edu.cn/gmis5/home/stulogin)。
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整个学习阶段的课程计划。课程分学期开课,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须按开课学期选课,确保网上选课与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一致。
硕博贯通申请(2023年9月4日—9月10日)
硕博贯通试点专业的学生,需根据个人意愿与学院要求明确是否参与硕博贯通培养后,再根据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余专业学生直接进入培养计划制定阶段。
2023级硕博贯通专业一览表 |
学院 |
专业代码 |
硕博贯通学硕 |
专业代码 |
硕博贯通专硕 |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5701 |
环境工程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
有意向参与硕博贯通培养的学生,可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操作位置:计划与选课→硕博贯通申请。待学院审核通过,学生获得硕博贯通培养资格后,可在本专业硕博贯通培养方案框架内提前修读部分博士课程,待学生通过考核获得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身份后,可免修博士专业培养方案内的相应课程;若最终未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则所修课程根据硕博贯通培养方案规定计入硕士总学分。
2.提交和变更培养计划(2023年9月4日起)
A、提交培养计划
操作路径:计划与选课→提交培养计划(根据本人录取专业及兴趣爱好初步制定,查看“培养方案”)→培养信息→培养计划查询(确定并完成提交后,须打印一份交所在学院留存)。
注意事项:
(1)课程一览下载位置为“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查询”,勾选学生类别并打印。
(2)在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提交培养计划页面右上角的“添加培养方案外课程”选项跨专业选修课程。
B、变更培养计划
培养方案中的可选课程,在尚未选课或开课两周之内(需先完成退选课程的操作)可以进行变更,在提交培养计划页面添加/删除课程后重新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变更培养计划后需根据新的培养计划调整网上选课并重新打印一份交所在学院留存。
三、网上选课与退选(2023年9月4日起)
操作路径:计划与选课→学生网上选课(根据个人培养计划选课)→培养信息→培养计划查询(确保培养计划中当前学期所有课程修读进程均为“修读中”)→选课结果查询(所查询课程为当前学期开设课程)→学生课表查询(系统自动生成个人课表,查询无误后打印一份自留)
四、重修选课
凡需重修的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请在2023年9月4日—9月10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重修选课。
1.进入“培养信息”—“学生成绩查询”查询重修科目;
2.进入“培养信息”—“重缓补考申请”,点击对应课程下方“重修”,提交申请,通过系统审核后会进入相应班级,可在“学生课表查询”中查询选课结果;
3.本学期未开设课程不能进行“重修”选择。
注意事项:
1.博士、硕士政治类公共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已安排班级,无需再选课。英语类公共课若未达到免修条件,则需自行选课,根据学院提供的建议选课方案选课。
2.网上选课时间为开课前及开课两周之内,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须在网上选课后有效,未进行网上选课的课程视为未修课程不得参加考试。
3.网上退选时间为开课两周之内,退选路径与网上选课相一致。
4.所有学生务必根据自己的个人课表时间修读课程。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