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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03 来源: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国家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项目选拔采取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的方式进行,人选依托项目派出。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视情况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国内外双方签有尚在有效期内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的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协议;应明确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二、项目申报

(一)新申报项目

“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专项:2(面向全校各学科,择优申报2项)。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1(面向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申报1项)。

请有意向申请的单位于20201031前向研究生院提交《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见附件4)、中外双方合作协议和项目管理办法,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siyanhong@jiangnan.edu.cn

20201115日前,学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公示一周。

20201116-28日,校内确定的拟推荐项目进行网上申请。

(二)已获批项目

执行中项目:20201116-28日,网上提交年度总结。

执行满三年的项目:20201116-28日,网上提交项目总结。如申请继续执行,20201116-28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要求与新申请项目相同,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siyanhong@jiangnan.edu.cn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012-20211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含新申报项目和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拟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0212月公布获批项目及执行中项目复核结果。

四、人员派出

各项目须严格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制定的具体选拔办法,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被推荐人选于202131-10日(第一批)或91-10日(第二批)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15月和10月公布录取结果。

联系人:司艳红

联系电话:85919213

研究生院

20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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