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法学院与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了“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实践教学活动,组织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近三十位研究生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庭审观摩活动,并和承办法官进行了交流探讨。
在这个特殊的“课堂”中,三十余位研究生同学在江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敏教授的带领下,首先旁听了滨湖法院民一庭彭云翔法官审理的一件酒店起诉隔壁楼施工方、出租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民事案件。在彭法官主持下,本次庭审过程完备有序,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辩论。庭审结束后,叶院长发言对滨湖法院提供庭审作为实践教学素材表示感谢。随后彭法官也向旁听的同学进行了宣讲,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并进一步分享了对于请求权基础、诉讼标的理论的见解。最后,参与本次课程的同学们围绕本案案情、理论问题与彭法官做了深入热烈的交流。
为贯彻二十大精神,今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和我国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的要求。理论和实践结合才能支撑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培育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本次开展的“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课程实践教学活动也是江南大学立项的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的一个环节,是一次有益的教学改革尝试,对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体系、方式的变革升级,更好地培育高素质法学人才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
庭审结束后校内校外老师共同为在场研究生进行分析与点评
到课研究生踊跃与主审法官进行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