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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物业中心电气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日期: 2023-10-13点击数: 来源:物业中心 物业中心

一、货物需求

江南大学电气材料采购(明细详见第二部分)。

二、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 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能力和经验

  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供应商最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响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信用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型纸打印,图表等可按同样规格的倍数扩展,且经被授权人签署。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被授权人签署。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10209时00分,开标结果将在江南大学后勤管理处网上公布。

七、投标与开标地点:江南大学后勤管理处计划科(江南大学臻善楼309室),电话:85197716。

  1. 本项目安排集中踏勘,对部分货物进行现场确认样品;集中踏勘时间:1016日上午9点,地点:江南大学物业中心(具体待定),参与踏勘的供应商现场领取《踏勘确认单回执》,作为必要材料加入投标询价文件;踏勘确认及申报进校相关事宜请提前联系本项目招标负责人蒋老师(电话18061909898

    九、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文件经过装订密封后加盖骑缝章(一正一副),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至江南大学后勤管理处计划科。

后勤管理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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