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门、单位)、科室:
根据2015年第3次校务会决议精神及《后勤管理处劳务派遣人员转聘人事代理选拔推荐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经校人力资源处同意,为建设一支适应我校后勤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决定开展2020-2021年后勤管理处外聘员工转人事代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推荐人数
2人。
二、选拔推荐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群众认可、注重实绩;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4.民主集中制。
三、选拔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志愿投身学校后勤事业,勤俭朴实,勇于开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科文化程度的应当具有江南大学后勤五年及以上工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当具有江南大学后勤三年及以上工龄;
4.经考核选拔已进入后勤管理处外聘员工后备人才队伍成员;
5.近三年内必须获得两次及以上后勤管理处年度考核优秀;
6.获得一次及以上后勤管理处年度最佳外聘员工称号。
四、选拔推荐程序与安排
1.12月13日前,申请人自行填写《后勤管理处转聘人事代理人员推荐表》,连同获奖证书、职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所在各中心(部门、单位)、室审核;
2.12月17日前,申报人员所在各中心(部门、单位)、科室完成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推荐,并将拟推荐人员申报材料报综合科;
3.12月20日前,综合科完成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并报处务会通过;
4. 12月27日前,后勤管理处组织评委开展述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初步确定拟转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转聘人员进行考察及民意测评;
5.12月31日前,处务会对考察及民意测评进行审议,并公示拟转聘人员;
6.后勤管理处将拟转聘人员名单上报校人力资源处审核。
五、需提交材料
1.后勤管理处转聘人事代理人员推荐表;
2.2021年后勤管理处选拔推荐人事代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获奖证书、职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
1. 后勤管理处劳务派遣人员转聘人事代理选拔推荐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2.后勤管理处转聘人事代理人员推荐表
3.2019年后勤管理处选拔推荐人事代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后勤管理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