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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工程学院2017年推免研究生招收办法

编辑:杨茜 时间:2016-09-19 点击数:来源: 文、图:

物联网工程学院2017年推免研究生招收办法

1、学院及学位点介绍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组建于2010年,是全国首家物联网实体学院,具有控制、计算机、电气、电子、通信等学科交叉综合优势,建有契合物联网产业链和技术链发展需求的完整培养体系,具体学位点包括: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涵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控制科学与工程(涵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涵盖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电气工程(涵盖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学术硕士点,以及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电气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专业硕士点。

学院拥有一流研究生教育资源和科研实验平台,建有“轻工过程先进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物联网技术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物联网工程应用研究平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首批建设单位)、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等学科科研平台;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被评为“十一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物联网技术与工程”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控制科学与工程”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有“信息与控制”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江苏省物联网工程综合训练中心、江苏省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联网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以及与多家知名企业共建的联合实验室;建有江南大学过程控制中加国际联合实验室、模式识别与智能计算中英国际联合实验室,近年来年均支持研究生参加包括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在内的各类联合培养或研修计划10余人次。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工作能力强,就业前景好,符合国家和长三角支柱或优势产业发展需求。

2、推免招生及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研究生生源结构和质量,培养更多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创造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国际型特色人才,我院现已启动2017年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电气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工作。此次招生宣传主要面向推免生,将灵活组织面试考察,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推免生通过远程面试后即可发放推免接收函。

一、参加对象

确定将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同学,以及还未确定但有望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同学。

二、接收流程

符合上述参加对象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远程面试(视频或电话),面试时间为9月20日起,面试联系电话0510-85910641。符合条件且通过面试的考生,将发放推免接收函,并可与学院联系优先选择意向导师。确认获得推免资格后,于9月28日登录教育部推免生报名平台进行确认即可完成录取。

三、奖励办法

1、对于我院正式录取的“985”、“211”高校推免生,学校给予每人1万元的新生奖;

2、对于正式录取的任何高校的推免生,可优先安排导师进行师生双选,提前进实验室,并由学院给予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提供工作计算机一台;

3、对于正式录取的任何高校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海外研修计划和硕博连读计划;对于正式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在本科就读期间优先安排一次海外游学,学院资助金额不低于5千元。

3、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根据《江南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物联网工程学院制定该工作细则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系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接收专业

物联网工程学院所有硕士学位点。

三、工作程序

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江南大学志愿,及时接收和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安排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面试,外地考生复试主要采用视频或电话等远程面试考核的形式,本地考生复试也可以采用现场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通过后再递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通过面试的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五、其他事项

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如在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

本细则未尽事宜仍按《江南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杨老师:0510-85910641。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

http://iot.jiangnan.edu.cn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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