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本科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2024年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学生集体的凝聚力,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二)宿舍成员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宿舍环境整洁优雅,获得当学年“星级宿舍”称号。
(三)宿舍学习风气浓厚,宿舍成员当学年课程考试一次性全部及格,学业成绩优良、科研创新成绩突出的宿舍优先。
(四)倡导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宿舍成员在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的宿舍优先。
四、评选名额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不超过宿舍总数的10%,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学院。
(一)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文明宿舍”的评审工作。
(二)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按照“以评促建、教育为主”的原则制定评审细则。
(三)经宿舍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工作处初审后,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四)学院评选细则、学院初评名单和最终评定结果均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宿舍评选资格或者获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获奖宿舍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全校进行表彰奖励。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江南大学本科生先进宿舍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江大校办〔2022〕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