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持续强化监督专责,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纪律教育,推动形成以上率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强化党的纪律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就要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定不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突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纪律教育上的责任履行,把加强纪律教育作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督促其扛牢纪律教育主体责任,始终做到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通过“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方式,推动在纪律教育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监督保障纪律严格执行。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坚持“严”字当头,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得到有效执行。纪律执行到不到位,“头雁效应”尤其重要。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对纪律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对纪律执行监督常在成为常态。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遵照执行,以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确保纪律教育有序进行、有效运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和部门的“火车头”,发挥着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在自身纪律建设方面更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强化“以上率下”作用,从党组织负责人带头学抓起,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主动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结合融合,确保纪律学习效果。要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现场纪律培训课堂、主题党日活动、纪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纪律教育载体,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
将警示教育贯穿纪律教育始终。要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用好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重要资源,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警示教育是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以案促改,才能够进一步绷紧纪律教育之弦。以案促改单位“一把手”是以案促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把以案促改作为净化本单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案一警示”工作要求,分层分类推进纪律教育,压紧压实以案促改责任,以高质量以案促改工作成效全面巩固和拓展纪律教育效果。(蒋建伟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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