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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子女医药费和入托入园管理费(简称“两项补贴”)审核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孙红旭

各学院(单位):

为顺利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子女“两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依据:

江大校办〔2019〕10号文件(http://jsb.jiangnan.edu.cn/info/1028/1156.htm)

二、发放对象:

1. 200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依法生育子女的教职工。

2.引进海归人员和200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调进的教职工。

特别说明:2020年10—12月份生育的,2021年补发

三、发放标准:

教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学校承担其子女的医药费和入托入园管理费(1-7周岁承担医药费和入托入园管理费、8-18周岁承担医药费),上述两项费用按无锡市标准的50%执行,按年度计发。新进教职工从进校起薪月计发。

2021年度发放标准:1-7周岁600元/年(子女出生年月为2014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8-18周岁100元/年(子女出生年月为2003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核发要求 :

1、审核本学院(单位)符合政策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是否齐全,工号是否准确,子女信息是否完整、正确,涉及到2020年10-12月新入职的教职工请备注标明具体时间(核对中有疑义请及时和计生办孙红旭老师联系,电话85915552)

2、核对无误后,请打印一份纸质表,制表人(计生干部)签字、书记审核、盖党委印章后交到计生办。

五、特别说明:

教职工必须及时申报生育状况,如不在规定的时段内申报,未能享受到相关待遇,后果自负。

六、完成时间:10月29日前完成信息核对。

七、发放方式:由校计生办审核汇总后,经财务处直接打入教职工工资卡。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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