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9 阅读次数: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本科招生办公室 教学运行中心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请学院认真审核各年级学生的成绩,做好2023-2024学年的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进入成绩管理学籍预警管理学籍预警结果处理界面,查询被预警学生信息。单条选中被预警学生记录,点击学籍预警处理详情(左上角),可查看学生2023-2024学年不及格课程详情。学年未通过学分达到15学分及以上的学生,复核无误的,给予学业警告。点击通知打印(右上角),生成获学业警告学生《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

二、下发学业警告通知单

学院向被警告学生下达《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原件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复印件由学院与学生本人各留一份休学的学生,由学院向其发送电子版通知单,学生线下打印签字后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成电子版,再发送给学院。

三、学业警告学生的处理

获一次学业警告的学生,作试读处理;获两次学业警告的学生,劝其退学;获三次学业警告的学生无条件退学,学院填报《江南大学本科生退学审批表》(附件1),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业警告学生情况,于1011日前,提交《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学业警告学生学籍处理情况登记表》(附件2至教学运行中心

五、降级相关事宜

获学业警告的学生1018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降级申请,点击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弹出退课界面,根据需要及课程考核完成情况,勾选退课,并点击退课按钮提交。退课将在异动审批通过后生效,关注是否退课成功,以免出现不及格课程。异动审批通过的学生,可在办完学籍异动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选修本学期6周及以后开设的课程下学期课程可在本学期末提交补选申请(详见教务处网站本学期末发布关于核对2024-2025学年第学期选课情况和补修选课的通知)。

、其他事项

学院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学生学业警告档案(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做好相关沟通过程记录,与警告通知单等相关材料一并放入学生学业警告档案。

附件:1.江南大学本科生退学审批表

2.学业警告学生学籍处理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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