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方便考生申请调剂报考,现将江南大学法学院2023年预计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调剂专业
学院代码 |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025 |
法学院 |
095138 |
农村发展 |
非全日制 |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及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满足教育部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相关学科公布的其他调剂条件,择优选择。
2.调入仅限于本科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调入我校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可调入我校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反之则不可调入。
4.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予安排住宿。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2.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直接填报,学院审核考生信息后,择优通知复试。
3.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其余考生不便逐一回复。
4.复试合格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为预调剂公告,实际调剂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2.以上信息若与国家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3.招生咨询联系人:奚老师 电话:0510-85910557
邮箱:2833359535@qq.com
江南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