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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物业纠纷实务处理线上研讨会

来源:法学院 文图:李富康 审核:叶敏发布时间: 2021-12-27 点击数:

为更好地依法处理物业纠纷、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痛点问题,法治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江南大学法学院于12月26日举办了主题为“物业纠纷实务处理”的线上研讨会,会议由我院李良寯老师主持,与会各界专家学者包括滨湖区法院郁松庭长、炜衡律师事务所戴鑫律师、滨湖区住建局吴军科长以及我院徐钝老师等。

首先由滨湖区法院郁松庭长为大家介绍了物业纠纷诉讼中普通、简易程序衔接中的法律问题,目前物业纠纷案件被归为小额诉讼案件,由于此类案件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法院对此也很重视,同时为了推动繁简分流,将物业纠纷案件送至速裁庭,这么做能为当事人更快地定分止争,提高审判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郁庭长建议:多元化解机制创建文明法治社区,需要广大业主有主人意识,这样才能使物业环境有更大的改进,物业公司则应该积极与业主沟通,尽职尽责。

李良寯老师对检察机关能否通过公益诉讼在小区事务中发挥作用做了报告,李老师指出对于损害公益案件,可以由基层检察院进行探索,国家鼓励检察机关探索公益诉讼范围,但物业能否通过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依旧是未知数,需要进一步探索。

戴鑫律师对于“拆一半留一半”现象的解决过程中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和物业应如何进行职权划分做了报告,提出执法机制保障有待强化等诸多建议。

滨湖区住建局吴科长针对开发商和物业之间的衔接问题提出建议,认为物业应提前介入、提出意见,做好承接查验,把小问题及时化解;应该在销售端严控开发商乱承诺行为;同时进行多方联动,通过街道和政府职能部门化解矛盾。

徐钝老师则通过典型案件的梳理,向我们介绍了行政机关在物业管理中的履责行为和可诉性,行政机关不予备案理由往往有:成立的程序不合法、提交的资料不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不适当等。

会议的最后,各界与会人员学者相互探讨了在物业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此次研讨会的召开,为我市物业纠纷实务处理提供了大量的可行性建议,提供了实务处理的方向,是我院在积极响应社会实务需求,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又一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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