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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学校人员管控的紧急通知(应急15号)

发布日期:2021-08-05 来源:宣传部

各学院(单位)、各部门: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省市散发,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以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严格学校人员管控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原则上不离锡

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人员管控各项措施,自通知发布起,在锡教职工原则上不离锡,确需离锡的由学院(单位)、部门严格审批。已离锡教职工计划返锡的,须提前与学院(单位)、部门联系,审批后方可返锡,同时应做好返锡路线规划,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主动避开中高风险区域,返锡后应居家观察3天后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校。教职工以外的在校内工作的其他人员及青教公寓家属参照此管控通知执行。

二、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校

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进出校门管控要求、“日报告”“零报告”、请销假等制度。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校,确需离校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确需离锡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离锡后暂不允许返校。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开学前不得跨设区市流动,开学前14天做好居家健康观察及体温检测。

三、严格遵守管控不放松

师生员工严禁将“校园卡(码)”等身份载体转借他人,严禁瞒报、谎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和移动信息,严禁携带未经审批的学生及校外人员进出校园。

师生员工在校园内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第一时间严格按照学校应急处置流程进行报告处理,隔离观察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隔离规定。

如违反上述通知要求,将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从严处理。因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江南大学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4日

阅读() (编辑: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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