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教育、文化发展及社会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与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和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弘扬传统音乐文化并兼具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的高素质音乐教师。
主干课程
声乐、钢琴、中外乐器、合唱与指挥、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歌曲写作、钢琴即兴伴奏
毕业目标
(1)熟悉了解党和国家的艺术方针与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浓厚的教育情怀。
(2)系统掌握音乐教育学科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技能,能够依据音乐课程标准,遵循中小学学生发展特点,创造性的开展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
(3)依据德育的基本规律与方法,合理组织开展校园音乐文化建设,有效发挥美育对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价值,最终达到“以美育人”的树人目标。
(4)基于地方音乐教学实际,结合国内外音乐教育改革发展动态与趋势,探索新理念、新方法,形成持续学习与自主专业发展能力。
(5)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以及职业发展的变化,成为具有创造力的卓越型音乐教师。
优秀校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