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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重大专项审计业务流程图(2023年3月修订)

日期:2024-03-13 点击数:来源:审计处


地方财政重大专项审计业务流程图

20233月修订)

地方财政重大专项审计业务流程图文字说明

根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江南大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制定本流程。

科研经费项目结题审签流程参照本流程执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

(一)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计立项:

(二)成立审计组,编制项目计划书

(三)向被审计对象发出“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对象需按照“审计通知书”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四)初步了解被审计对象情况,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通过查阅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或通过其它方式,初步了解被审计对象情况,制定审计方案。

二、审计实施阶段

(一)被审计对象及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和资料

(二)审计取证

1.取证内容:按照审计目的和工作方案确定取证内容,依法搜集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

2.取证方法:审计人员可运用审计抽样技术,采用观察、审查、询问、函证、监盘、计算与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3.审计组应保证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编写与整理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组应对发现的问题或有关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并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签章;对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整理、筛选、综合和分析,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以下记录:

1.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及其调整记录;

2.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3.获取的各种类型审计证据的记录;

4.其它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记录。

(四)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1.审计处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2.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

3.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重编工作底稿。

三、审计报告阶段

(一)审计组讨论研究有关审计情况

1.是否已就审计方案所涉及的审计范围进行了全面审计;

2.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可靠,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3.初步讨论审计报告的提纲及内容,以保证审计结论定性准确,评价客观。

(二)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组长或主审应于审计实施终了后10内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单位意见

征求意见稿经科长、部门领导逐级审核后,征求单位或个人意见。

若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则审计组应逐条研究其提出的问题,必要时进行重新核实,并将研究结果形成书面记录,连同征求意见稿一并提交科长、部门领导逐级审核。审核后,重新征求意见。

(四)根据无异议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报主(协)管校领导审定。

(五)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审计对象提出整改建议。

(六)审计组将经主(协)管校领导审定的审计报告转送委托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

(七)被审计对象将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计处。

四、资料归档阶段

(一)整理筛选审计材料

审计终结时,审计组应对本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或取舍,编制卷内目录。

(二)建立审计档案

审计项目材料,于审计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归档,次年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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