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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设计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项目遴选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及要求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

(二)选拔方式

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并确定入选人员。

(三)可选项目学校及选派类别

项目合作学校:

荷兰埃因霍芬理工大学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

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

美国辛辛那提大学

意大利那不勒斯费德里克二世大学

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个月(仅限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和荷兰埃因霍芬理工大学)。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进度安排

202131日前:申请人与合作院校联系。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收到外方学校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申请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联系外方导师,并收到邀请函以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填写《江南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表》(附件5),向学院提出申请

202131-310:通过审核的候选人网上申请(http://apply.csc.edu.cn)。

202131-310日:候选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数据和书面材料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14月:公布录取名单。

三、校内提交书面材料

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包括:

(一)学院推荐申报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6);

(二)每位推荐人的《江南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表》(附件5

(三)申报候选人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四)申报候选人正式邀请函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五)英文版研修计划(联培博士/硕士需经中外双方导师签字确认);

(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设计学院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于228日前,发送到sara.xjchen@jiangnan.edu.cn联系人陈祥洁老师

四、注意事项

(一)拟申报的同学可访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的“综合项目专栏”了解相关项目的详细信息,通过“项目检索”查询可利用项目和渠道。

(二)申请时如有问题可按各专栏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三)所有项目申请人请于网上申请开通时与校内联系人联系,确认名单。可加QQ861868774交流。

校内联系人:司艳红咨询电话:85919213


设计学院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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