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江南大学国际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Students Association of Jiangnan University(简称ISA-JU),是江南大学在校国际学生自发组建并自愿参加的联谊团体,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管。
第二条宗旨
联合会作为国际学生内部及中外学子之间的沟通桥梁,切实发挥协调与服务功能,助力“知华、友华、爱校、荣校”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及多元文化互赏互鉴。
第三条任务
1.配合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维护国际学生合法权益;
2.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文化、实践等活动,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国际学生全面发展;
3.团结全体国际学生,遵纪守法,倡导优良校风、学风,构建积极、健康的文化环境;
4.加强协作,增进友谊,建设有实力、有特色、有影响的国际学生联谊团体。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会员资格
凡在江南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在册的国际学生,拥护本章程,不分国籍、性别、年龄,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权利
1.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讨论通过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3.参加本会举办的会员大会及各类活动;
4.要求本会向有关部门如实转达意见或建议;
5.通过合理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予以建议和监督;
6.在遇到困难或遭受侵权时,请求本会提供帮助。
第六条会员义务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尊重中国社会风俗与多元文化;
2.遵守本会章程,维护学校及本会的声誉;
3.按时、保质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实践等任务;
4.积极投入,献策献力,参与创建高水平、高质量的国际学生组织。
第三章组织
第七条主席团
联合会主席团是本会常设机构,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主席团每年至少举行5次全体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对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主席团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其主要职权包括:
1.制定本会年度计划,主持日常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2.管理内部事务,进行人员分工,召集部长会议和会员大会;
3.管理本会财务工作,保证运行情况良好;
4.协调国际学生国别联系人及学院联系人开展工作,对重要信息予以及时沟通、传达;
5.定期向国际教育学院汇报工作,接受指导。
第八条内设机构
联合会下设行政部、学术部、宣传部、文体部、实践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机构设置予以优化调整。各部部长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其主要职权包括:
1.落实联合会的有关部署、决定;
2.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履职尽责;
3.开展各具特点的国际学生活动;
4.宣传并维护学校及本会的形象。
第四章选举
第九条竞选条件
1.接受学历教育的非一年级、毕业年级的国际学生;
2.思想积极,工作勤奋,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与管理水平;
3.学业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师生评价较高,富有工作热情与团队精神;
竞选主席团成员者,原则上曾担任部长;主席团每届聘期1年,可连任,但不得超过2届。
第十条选举流程
1.每年9月,联合会开放新一届主席团成员竞选的个人书面申请;
2.现任主席团对申请人进行材料汇总及资格初审后,报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拟定候选人名单;
3.每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召开江南大学国际学生联合会会员大会暨新一届主席团选举大会;
3.1现任主席向全会作任期述职;
3.2通过候选人、计票与监票人名单、选举实施办法等;
3.3候选人作竞选陈词;
3.4投票选举主席、副主席,组建新一届主席团;
3.5新一届主席团与会员见面,主席发言;
3.6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讨论决定部长人选;
4.联合会将新一届主席、副主席、部长名单报国际教育学院批准生效。
大会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可邀请校内外师生代表及嘉宾列席;会员需佩戴校徽参会,行为着装得体,指定位置就座。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
1.国际学生日常活动经费;
2.有关单位、个人通过正规渠道提供的社会捐助;
3.其他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财务政策
本会财务工作实行预决算制,接受国际教育学院的指导与监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