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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2024-06-03 查看次数:次

各学院分团委,校级团学组织:

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彰显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校团学干部砥砺奋斗,持续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推动全校共青团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二、评选对象

全校专职教师团干部,或曾在校级团学组织中任职2年以上的学生骨干。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

3.热爱团学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学习优异;宗旨意识强,表率作用佳,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敢于担当,严格自律,清正廉洁。

4.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坚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着力扩大青年学生对团学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

5.工作业绩突出,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学生需求扎实开展工作,着力破解制约共青团和学生组织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取得突出实绩。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1.宣传动员。“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主要用于奖励为江南大学团学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团学组织骨干。为进一步宣传和弘扬团学干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精神,评选期间将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氛围,深入挖掘典型。

2.组织申报。由具备评选条件的个人自主申报,填写《“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个人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6月6日(星期四)16:00前发送至twzz@jiangnan.edu.cn,邮件名为“杰出团学奖+姓名”,并将纸质版交至北活F223团委办公室。

3.评选审定。综合申报材料及工作实绩,校团委将组织评定并拟定获奖名单。最终获奖名单由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校团委对获奖者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以及奖金。


附件:“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申报表

团委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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