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发展规划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江苏省高等教育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积极推进学校战略管理制度的完善,统筹组织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五年规划的研究、制订、推进、监督、考核、评估等;改革优化任期目标制定流程和目标体系,实行过程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推动落实各项任务目标;对学校重大改革和决策进行调研,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参谋与办学咨询。
2.负责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规划、调研、指导工作;做好学校“双一流”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的总体规划工作,编制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阶段评估、周期验收、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全校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建设、评估验收和经费管理工作;做好国家一级学科评估工作;做好学位授权点的增列、动态调整、自主设置工作。
3.其它工作。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基层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做好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组织编制学校的综合改革方案,协调、推动综合改革方案的落实;研究、编制学院、机构调整方案;围绕学校重大项目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校区规划、市校共建等工作,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开展预算、项目等绩效评价工作,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负责大学排名、高等教育发展相关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研究;负责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合作交流,参与第三方机构信息报送和质量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