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大学生新生入学时由校医院统一办理了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效一般为入学次年1月1日至正常学制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如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可能被要求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有此需求的学生可以向校医院填报大学生医保停保申请,由校医院代为向社保局申请处理。

校医院代为申报填报注意事项及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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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校医院收到有效邮件后,1-3个工作日内向社保局提交停保申请,停保成功后,校医院会发送回复邮件至申请人。

医保停保即时生效,为保证医保的延续性,请确认好单位办理职工医保时间,以免断保时间过长。

申请表下载链接:医保停保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