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实施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勤工助学固定岗和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招聘,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一)个体岗:包括助岗和顶岗。助岗是指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工作中独立设置的辅助工作岗位。顶岗即顶编,指学校在编制限额内不增加固定职工,由学生独立完成实际岗位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等。
(二)团队岗:指学生团队整体入驻用人单位,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如图书馆流通部、体育部综合管理岗等。
二、设岗原则
(一)岗位设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校规章制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影响学习。
(二)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为主。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做好岗位计划,提出设岗申请,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考核方式等,以岗定人,杜绝人力浪费。
(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自然年度设置。每年岗位数在学院在籍在册学生数和相关部门提供的缺编数的基础上,由二级单位党委与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商核定设置,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招聘录用。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遵守校纪校规,服从组织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基本的写作、宣传、沟通表达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5、原则上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岗位申请及审核发布
(一)系统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岗位无变化:直接在“学生事务系统-勤工助学”模块的“岗位设置”中先选择“2021-2022学年”,“21-22学年第二学期”,状态选择“保存”,然后确定。岗位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分别选择2022-1-1至2022-12-31,检查岗位信息无误后提交岗位信息,然后选择需续岗的岗位点击“续岗”完成。
2、岗位有变化:
A.新增岗位:在“学生事务系统-勤工助学”模块的“岗位设置”中先选择“2021-2022学年”,然后选择“新建岗位”,写明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考核方式等;
B.岗位调整:需要续岗的岗位按照“续岗”操作,不需要的岗位可以直接删除,需要新建岗位按照“新增岗位”操作。
2、时间节点:
(1)用工部门申请:2022年3月4日-3月7日
(2)二级单位党委审核:2022年3月6日-3月8日
五、选聘流程
1、学生申报(3月8日开始)
学生本人登录E江南“学生事务系统-勤工助学”模块选择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一人可同时申请多个岗位,但最终只能在一个岗位勤工助学。
2、单位面试(3月11日后)
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学生岗位申报意愿、学生专业背景等条件,遴选候选人并分别组织面试,结合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条件和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岗位人选。
3、岗前培训及上岗试用(招聘录用后)
各用工单位为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开展学生助理工作业务、规章纪律、新闻宣传、师生日常服务接待、安全纪律、职业素养等内容的培训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试用。聘用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要求,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用工部门可对因客观条件确实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学生及时进行调整更换。
4、劳动薪酬(每月上旬)和表彰奖励(3-4月)
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学校原则上以每小时不低于15元的标准为学生发放劳动报酬,对在勤工助学期间态度积极、工作务实、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在系统中申报岗位时,应根据现设岗位性质认真更新用工要求和工作内容,严格做好学生勤工助学服务的时间统计与认定,突出岗位育人功能,避免让学生产生“廉价劳动力”的负面感受。
2、用人单位在系统中申报岗位时,应认真阅读勤工助学操作手册,尤其需要注意学生最高工时与学生最高报酬、岗位月工作总量与岗位预算总额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实际服务时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3、联系人:汪洁,联系电话:85910283
附件:勤工助学系统操作手册(2022.03.3)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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