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1号》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江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江大校办〔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一)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二)各学院初评推荐名额详见《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宿舍个人卫生总评成绩当学年两学期均在80分以上。
(三)具体申请条件
1. 学年GPA达3.4(含)以上,且学年GPA专业排名与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在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完成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优秀学生可优先推荐。
2. 学年GPA专业排名或综合测评班级排名未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且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突出表现要求详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附件2)。
三、评审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评审要求
1、国家奖学金是本科生的最高荣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根据江大校办〔2022〕22号文件精神(附件3)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评审工作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2、国家奖学金评审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定、教育部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学院初评推荐名单,应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根据学院初评推荐名单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审批。
(二)时间安排
根据财教〔2021〕310号文的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提交时间要求,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如实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撰写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
2、学院初评: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条件的相符性(要求详见附件6),完成初评公示并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件7),10月17日前完成。
3、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10月21日前完成。
4、校级公示:10月29日前完成
5、报送教育部:10月30日前完成。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二)电子材料(发送至zzzx@jiangnan.edu.cn)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件7)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材料
附件:
1、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育部 财务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江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材料书写及报送要求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及打印要求
7、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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