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9号)文件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积极向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受国家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曾积极参与校内外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并取得较好成效。优先推荐曾参与“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暨‘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寒假资助宣传实践活动”、“励志成才宣讲会”等校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学生。
(三)志愿继续参与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四)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
三、推荐流程
(一)院内选聘。各学院可选聘优秀的受助学生作为院级资助宣传大使,并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创新、重点突出、反响较好的校内外资助宣传活动。例如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组织参加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等。
(二)推荐上报。各学院对本学院资助宣传大使进行初评,重点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为“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限推荐1名“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人选。9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邮箱:zzzx@jiangnan.edu.cn。往年已被评为“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学生,不再重复推荐。推荐材料以邮件形式报送,包含:1.《“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资助政策宣传先进事迹材料,资助政策宣传视频或PPT成果展示1份(视频或PPT内容可包含宣传现场照片、录像、宣传方式创新的成果、资助政策宣传成效等)电子版;2.《“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资助政策宣传先进事迹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扫描PDF文件;3.文件以学院名命名,报送时请注明“**学院-江苏省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附件:“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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