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现启动2022届、2023届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我校2022届、2023届具有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基层就业毕业生(附件4)。
二、系统操作要求
自2024年起,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全面通过系统开展,包括复核、在职在岗确认及应届毕业生申请。
(一)2023年毕业生申请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3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2023年毕业生在系统的“2024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并在2024年6月26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工作。
(二)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
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26日前,组织学生做好2022年毕业生第二次及2023年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并在系统的“第一/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应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2.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3.对于2022年毕业生,学院要组织学生及时注册系统账号,指导帮助学生完成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各学院无需另报其他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如有需单独说明的特殊情况或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通过邮件(zzzx@jiangnan.edu.cn、dwygb@jiangnan.edu.cn)或电话(0510-85910283、0510-85328172、0510-85910626)与学校资助中心或研究生工作部取得联系。
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2.0.0)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2.0.0)
4.2022届和2023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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