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江西、广东、广西、福建等地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与此同时,北方部分地区旱情发展迅速,给部分学生的家庭造成了一定损失。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为帮助我校在此次灾害中受灾的学生纾困解难,根据《江南大学资助受灾学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08〕12号),决定启动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
现就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籍的受本次自然灾害影响的学生。
二、资助等级与标准
一等资助金:因灾丧亲(失去父或母)者、或灾区孤儿,8000元/人;
二等资助金:因灾房屋完全损毁或致残者,3000元/人;
三等资助金:因灾房屋受损或其他因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500-10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如有因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及时向辅导员反应,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学院初审无误后报送相关材料。本科生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研究生报送至研工部。学校审核通过后,按标准发放资助。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准排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救助工作,依托辅导员、班团组织和学生骨干,多渠道、多领域、多方位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反应迅速、覆盖全面、信息精准,做到应助尽助。
2.落实责任,精准帮扶。各学院要强化排查与帮扶责任,以排查工作为契机,主动关注受灾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安抚学生情绪,关心受灾学生实际困难与成长发展诉求,切实帮扶困难学生,提升学生在校幸福感。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在2024年7月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2.研究生纸质版申请表和请示材料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A520),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wygb@jiangnan.edu.cn“学院+南涝北旱受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附件:1.《江南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XXX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发放的请示》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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